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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1节(2 / 2)


  她的声音又轻又柔,说话的速度很慢,像是苏州的吴侬软语,“不想麻烦大家一次又一次地给我庆祝,爸爸妈妈和哥哥要很辛苦地赶回来。而且等他们知道了我生病的这件事,又会再生是非……”

  昨天,南明河说完那句话,双手插兜,直接吊儿郎当地走人,连旁边光溜溜的女友也不管;路过我的时候,我刚好尴尬地站在他的过道侧面,他还冲我坏笑了下,才离开;而那个女孩子反应过来后,则是捂着脸跑走了。

  加一句,他是甩着吊走的。

  出于本心,我问大小姐要不要告一下状,果不其然被她拒绝了。

  她像是有些伤心,但又发了会呆,才道:“没关系,我活不了太久的,他爱说什么就说什么吧。”

  ……

  ——可能这件事有点出人意料,但其实……我不是个多有正义感的人;不喜欢为人随随便便地出头,除了管好自己外,也不爱管别人的是非。

  更别提,人家自己都不在乎,那我就更无所谓了。

  于是,我什么都没做,只是把她的轮椅推了回来;南姝雪咳嗽了半夜,握着我的手,一言不发地沉默了许久,打着点滴就渐渐昏迷了过去。

  我帮她隔半小时量一次体温,寻思这可真是朵经不起风吹雨打的小娇花儿呀;而那边,还是南明河自己去坦白的——听女仆说的意思,他晚上可能还要来亲自道歉。

  南姝雪说了那番不想举办生日宴的话后,就又睡着了;也没有见到之后特意跑过来道歉、脸上明显被人揍了好几拳、还冲我笑嘻嘻的南明河,白瞎了他那张好看的脸蛋。

  ——我觉得,这人是真欠扁。

  但令人没想到的是,她这一病,就病了整整两个星期。

  ……

  有次去找管家玩的时候,南暮成听了我的概括,没什么表情地评价南明河总是长不大,爱玩这种小孩子的游戏,我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;但他还是依旧按照规定联系了南姝雪的父母——但凡大小姐每次生病的周期太长,都必须要告知他们一声。

  她的父亲正在地球的另一边,开着极其重要的跨洋会议;而母亲陪着自己的丈夫、同样抽不开身,只能打了几个电话来安慰她,并许诺不想办生日宴会就不办——即便那是她的成年礼;而南明河被他老爸送去高中寄宿,我觉得这个结局还算比较圆满。

  ……

  一天,我出门和群小奶狗玩泥巴回来,带着满手的泥,在附近找了个水池把手冲干净、哼着轻快的歌谣朝回走——

  推开门,就看到一个穿着笔挺的军装、袖口印着繁复玫瑰十字花纹的青年坐在椅边,正和卧于床榻的少女说话。

  第39章

  他的声音很好听, 不疾不徐,带着一丝沉稳和自若,像是清风吹过树梢;听到推门声,他先是帮正昏昏欲睡的少女盖好被子, 那双修长而骨节分明的手, 安抚似的在上面轻轻拍了下,站起身, 转过头看向我。

  黑底描金的制服显得他身长玉立, 也露出一种不符合年轻的沉着;他唇角的微笑温和,和妹妹一样的黑发褐眸,但比她高了两个头不止;五官则在秀美之余、多了些男性特有的英气。站姿如同挺拔的孤松,又有些秩序外的泰然和优雅, 这是世家多代培养才有的气质。

  他指了指门外, 我就乖乖地点头, 自个儿又走了出去。

  还没想好要不要再去玩一圈小奶狗,我以为会留在房间内的青年, 也走了出来。

  我惊讶了一瞬,本以为他的意思是不要让我吵到南小雪;不过看来,他把自己也列入了这个范围。

  仔细想想也是自然, 病弱的小姑娘需要多多休息。于是, 我就先主动地和对方自我介绍,“你好, 我是尤尤。”

  他应该知道关于我的事;果然, 对方微微颌首, 声音礼貌而谦然,“南御星,你好。”

  他还穿着军装,但骨子里透出的那种稳重成熟,和昨天那个坏笑的大男孩完全不是一个等级,高中和大学的差别原来是这么大的吗?——好久不上学,我都不记得了。

  黑发的俊朗青年在自我介绍后,就请我坐下来,自己则去客厅里煮了茶。煮好后,他还神态自然地给我端了一杯。

  热腾腾冒气的汤茶氤氲着面前的空间,白色的雾气弥漫,而对面的青年双手捧着茶杯,静静地喝了一口,动作优雅。

  这种善意的举动,让我觉得他人还挺好的,初始的印象也加了点分。

  ……

  在这里,我的工作不是女仆,不需要端茶倒水,只是陪小姑娘玩、打发时间而已。再者,夜莺的本来就是稀有的,富豪名流喜欢,花大价钱在市场里购买收养,是因为他们有着很不一般的价值,遇上合适的还能药用(没有歧义的那种合理药用)。哪怕是成年后的夜莺,也有着特殊的象征含义:代表着这个家族的不败的地位、昌盛繁荣什么的。因为从买到抚养,其中花费的巨额,往往是普通的富商们难以想象的鸿沟;黑市里的夜莺数量罕见、更多则是被九星政府的保护局严密管理,能得到一只就足够难得——他们还相当的娇弱,养在笼子里的金丝雀一旦水土不服、或者遇到什么灾病,就很容易夭折,需要非常悉心地照顾,“观赏”是最好的相处方法。

  市面上能买到的大部分都是成年夜莺;人们按照对夜莺的一贯印象,精细、小心地照料,养在家里作为镇宅宝贝,是件相当值得炫耀的事;不过我认为,南家的初衷应该只是给自家的大小姐找个熟悉的玩伴——夜莺既然作为一个种族,自然有其相似的地方:味道、声音、体型……无论男女,觉醒为夜莺的人大多都是瘦瘦小小,天生的发育不良,身上有股独特的味道——但会随着年龄的改变而变化。

  而我正常的基因应该来自另一个世界,和以上完全不符合……好吧,外形上我可能稍微、有那么一丢、丢一点点的,矮。但好歹也过了一米六!左右的……至于味道,不管别人说的怎么天花乱坠,众口不一,就算是榴莲味,只要我自己闻不到、不需要忍受就行;再说我觉得榴莲也好挺好吃的。

  “小雪……最近还做噩梦吗?”他捧着茶,背没有靠向沙发,而是稍微前倾,纯银的排扣系到了领口;语气平和地向我询问着妹妹的事情,“不介意的话,和我说说她最近的生活吧。”

  ——不仅脾性好,还是一个好哥哥,有些人真需要学一学。

  我喝了口茶,想了会,道:“谢谢您的茶。噩梦……她应该没做过啊;晚上一起睡觉的时候,也很少起夜。”

  我说了我们白天看书弹琴画画,晚上到点就睡觉的规律日常,提了几本无聊的兵器书,他听后,眉眼微弯,笑起来的模样,有种自然而然的舒朗,“是《名流的革命者》吧?不做噩梦就好了。那孩子说你的气味让她安心,嗯……这个给你。”

  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盒子,那是个包装精美的礼品盒,“回来的时候比较匆忙,挑得不太满意;这是圣弗朗西斯科每年初雪融化、都会开的春樱……标本化后就是很漂亮的发饰,听说女孩子很喜欢它。”

  “就当作欢迎礼物好了。”他对我微微笑了笑。

  我接过小盒子,道了声谢,他又和我说了会话,就听到有女仆敲门;看到年轻的男人现身,女仆涨红了脸,低垂着头,“大、大少爷……您的朋友说他在外面等您,您……”

  “对了…好的,谢谢你。”

  他看上去有点懊恼,自己一不留神,就把朋友落在一边;站起身,他又对我笑了笑,“下次见,尤尤。”语罢便离开了这里。

  ………

  “哇,尤尤!”

  女仆屈膝送走他后,半身趴在厚门前,狗狗尾巴都感觉快要摇出来了;她兴奋地望着我:“那可是大少爷!他居然回来了,上次还是三月的事;他是来看小姐的吗?他和你说了什么?有没有提到这次要待多久?你……”

  “停。”我比了个暂停的手势,从桌子上的水果篮里拿了颗洗得晶莹剔透的白草莓,捏住梗,以作死的姿势吊着草莓,从下往上两口吃光,“人还没走远吧,你可以自己去问问~”

  “大少爷真的好帅……他的朋友也好帅……”女仆扒着门,深深地叹息,“可惜他没什么时间回家,我在这里好几年,看到他的次数也就那几回,两个手加起来都没有……”她真的掰起指头,开始算次数了:“三、五……好像一共才七次呢!要是他在南城,像四少爷那种家伙,肯定连屁都不敢冒一个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