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诏狱第一仵作第269节(1 / 2)





  “那可就要热闹了。”

  他轻轻晃了晃手腕,小铃铛声在夜里响起,传的很远,足够清脆,却没什么规律,随便谁都能听得出来,就是谁翻身或起夜,因手上脚上带了这东西,才闹出的声响,没必要太当回事。

  别人不当回事,诏狱里可是明白的很。

  三息过去,秦艽悄无声息的出现:“怎么了少爷?”

  叶白汀笑了:“给你个立功吃肉的机会,要不要?”

  秦艽眼睛一亮,顿时摩拳擦掌:“好啊,要干什么,少爷你说!”

  “你近前来。”

  叶白汀叫人过来,附耳说了几句话。

  秦艽唇角斜勾,嘿嘿笑的直奸:“你就瞧好吧!”

  又是几息过去,墙外有了动静,整一个小队黑衣人过来,想要翻墙而入,运气却不太好,好像撞上了一个夜贼?不对,飞檐走壁,轻功上乘……瞧这身功夫,好像不是个随便的夜贼,这怕不是个大盗!

  这人是不是有毛病,偷东西偷到北镇抚司了?你偷也行,换个日子啊,为什么偏要今天?不知道今天外面出了多大的事么,你也敢风口浪尖的往上撞!

  他们发现了夜贼,夜贼当然也看到了他们,但双方都没有说话,因为大家行为好像都不怎么光彩,本来这种事撞上算倒霉,只希望井水不犯河水,各办各的事就好,谁知他们的路线似乎是重合了,他们往哪走,夜贼也往哪走,他们人多,不怕夜贼,夜贼却怕他们坏事,突然变了路线,这一晃那一跑的捣乱……

  黑衣人本就心里有鬼,这下投鼠忌器,生怕夜贼坏他们的大事,没敢再动,想着不如就让出这段时间,让对方先干事,偷完东西快走,他们好继续。

  于是他们目送夜贼离开,没做打扰。瞧着大半个时辰过去了,四外没什么动静,也没再看到夜贼身影,估计人可能已经离开,他们又开始蠢蠢欲动,为首之人两指往前一划,发了往前指令——

  结果又遇上那贼了!

  这是什么技术破烂的大盗,这么长时间过去,竟然什么都没干,只来得及踩了个点么!

  夜贼朝他们打了手势,意思是——差不多还要一个时辰。

  行,与人方便,与己方便,黑衣人恨的牙痒痒,也得给这位嚣张的夜贼祖宗让个道,又蹲回去不动了……瞧着这夜贼还挺谨慎,轻身功夫也不错,估计不会暴露?

  一个时辰过去,他们开始行动,又又又遇到了这个贼!

  为首的黑衣人开始感觉不对劲,对方这速度反应,是不是太及时了点?他们不动,这贼就看不见,身影全无,他们一动,这贼就跳出来捣乱,一而再再而三的……真是想偷东西,还是想蹲他们?

  可对方身上那技术,看起来也不像锦衣卫,就是个贼……

  小首领想不通,也不愿再想,不管这人是不是和北镇抚司一伙的,这个行为也太猖狂了,不能再等了,必须动手!

  他再次下冷,开始潜行,结果刚跳进院子,北镇抚司的警报就响了,哗啦啦过来一堆锦衣卫应战。

  黑衣人:……

  草!和着别人早发现他们了!他们在那蹲着的时候就发现了!他们蹲着等时间,锦衣卫也在蹲他们,就等着他们自投罗网呢!

  士气这种东西,一而再,再而衰,三而竭,他们的勇气已经用完,耐心已经告罄,怎么可能赢?虽然他们并不止这支小队,后面还有打援小队,但只要敢往里冲,北镇抚司就不会再放他们出去!

  “汪!汪汪汪!”

  玄风看打起来了,终于不憋着了,跳出来狂吼,又是爪子刨地又,又是弓身呲牙,下午活动开了,它这会儿也非常想打架了!

  黑衣人都要疯了,怎么还有狗!北镇抚司的狗不都拴在后头不放到这来么!早知道有狗他们也不会这么大意啊!这什么破狗,为什么之前都不叫的!

  兵戈鸣响,刀光剑影,狗吠人嚎,这天的京城,不管街巷深处,还是官署内衙,似乎都很热闹……

  黎明之时,北镇抚司的打斗结束了。

  五更鼓打过,百姓们开启新的一天,和往常一样,照顾家人孩子的,起炊做饭,照顾家人孩子,为生计奔波的,整理干净,出门上工,天子殿试响鞭鸣锣,准备开启。

  “天亮了啊。”

  叶白汀对着灿烂阳光伸了个懒腰,一夜鏖战,院里尸体一地,如血染就,连狗子都是,满脸都是血。

  他掏出帕子给狗子擦脸:“我们玄风好厉害!”

  狗子一边骄傲的摇尾巴,一边冲着地上打喷嚏:“呸!”

  叶白汀挠了挠他的下巴,安抚:“乖了,知道这些人血臭,我们玄风也没想咬人的,是他们非要想伤害我……”

  “汪——呜汪汪汪!”

  “嗯嗯我都知道。”

  叶白汀一边哄玄风,一边重新审视现场,一波波的敌人攻势已经结束,恐不会再有新的了。

  锦衣卫小兵过来请示:“少爷,咱们现在可以打扫现场了?”

  叶白汀点了点头:“抬几具到停尸房,我回头验验。”

  都是不要命的死士,可能没什么线索,但……万一呢?

  “再放几枚烟花吧。”

  叶白汀抬头看了看天空,唇角微勾,声音润朗:“我的东西——指挥使不是都帮我收着?就选之前,西厂厂公送来礼物里,很漂亮的那箱烟花。”

  小兵不懂,也不需要懂,反正少爷的令,听就是了!

  很快,数枚漂亮烟花炸响在天际,白日焰火,总不如黑夜的灿烂灼目,夺人眼球,但该看到的人,自会看得到。

  比如皇宫里,偶遇的两位公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