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装客户端,阅读更方便!

狼与麦芽糖色的日常(1 / 2)



小村子里,每个居民都互相认识,甚至邻家昨天晚餐吃什么,狗在暖炉前睡得好不好都瞒不住。这点到了温泉乡纽希拉也没有改变。



但人们还是容易忘记这种事。这多半是因为,人通常都不太会刻意去听关于自己的闲言闲语吧。



「赫萝。」



晚餐后,温泉旅馆「狼与辛香料亭」的老板罗伦斯在卧房削蜡烛芯时唤起妻子的名。



一头亚麻色的长发、细瘦的肩和纤细无瑕的玉指,经常让人误以为她是出身贵族。再加上十四、五岁的外表,首次光顾的住客中,还有人以为他们是新婚而道贺呢。



不过那副楚楚可怜的样貌只是假象,赫萝的真面目是年届数百岁,身形比人大上数倍的巨狼化身。



所以赫萝被罗伦斯这么一唤,既没有兴高采烈地转头,也没有羞涩地微笑,只是灵巧地摇摇头顶上的耳朵,应付应付。



那对与头发同色,三角形的尖尖兽耳。



「我有事跟你说。」



听见罗伦斯夹杂叹息的语气,赫萝才终于抬起头来。



吃完饭到现在,她都巴在卧房桌边写东西。



「啥事?」



赫萝眯眼皱眉,一副不想受打扰的样子。罗伦斯再度叹气,手往赫萝脸颊伸。



「脸上沾到墨汁了。」



「唔。」



罗伦斯的手指,抹得赫萝闭起眯细的眼,兽耳频频抽动。



毛茸茸的尾巴轻轻摇晃,表示她心情并不差。



眼神微愠,单纯只是因为累了。



「真是的……」



罗伦斯用双手拇指揉揉赫萝的眼角,然后以指腹轻按闭起的眼皮,赫萝也逗他似的骨碌碌地转动眼皮底下的眼珠子。



「要用热毛巾敷一下吗?」



旅馆里有很多高阶圣职人员这类从事文书职的人物。



问他们如何保养眼睛,结果就是将布用热水浸湿,盖在眼睛上。



「嗯~……」



可是赫萝没有明确回答,只是抓住罗伦斯的手往脖子贴,是要他按摩吧。罗伦斯奈何不了她,只能乖乖动手,而赫萝更慵懒地把全身体重压在罗伦斯手上,舒坦地摇起尾巴。虽然那明显是撒娇,见到她这么喜欢,罗伦斯也服侍得很开心,愈做愈起劲。



好一会儿后才赫然想起原来目的,告诉自己今天一定要念她两句。



赫萝前不久开始热衷于写文章,桌上的纸被她写得满满满。事情就是关于这个。



「今天村里开会的时候,我听到一个传闻。」



「嗯?」



赫萝将罗伦斯揉她后颈的手使劲地挪到肩膀上。



是「换揉这边,有话揉了再说」的意思吧。



尽管把罗伦斯当仆人一样使唤,她还是很喜欢这样的肌肤之亲,耳朵和尾巴不禁舒服地摆动。就这方面而言,赫萝突然热衷于写日记倒也不全是坏事。



羽毛笔、墨水、便条纸、正式誊写用的羊皮纸、用来放大文字的玻璃片、写到深夜所额外消耗的蜡烛等林林总总加起来虽是一笔开销,但感觉值回票价。因为赫萝写的是非常重要的东西。



赫萝是狼的化身,已经活了好几百年。而罗伦斯只是凡人,寿命一眨眼就要走到尽头,留下赫萝另启旅程。终将孤独留下的赫萝为了能反覆重温现在的幸福时光,开始记录每天发生的事。



这样很好。毕竟是罗伦斯自己的主意。



不过赫萝做什么都很极端。



「你经常拿著纸笔在旅馆里到处晃嘛,所以有人开始乱传了。」



「喔?」



赫萝将脑袋往左倾,要他右边多出点力。



罗伦斯更用力地捏,让狼的喉咙发出猫咪似的呼噜声。



「有人说狼与辛香料亭的老板娘开始想当诗人了,也有人在猜你是不是和神对话过了呢。」



「喔……嗯嗯,嗯~嗯……啊~那边,就是那边。」



发现赫萝根本没认真听,罗伦斯稍微用手指表达不满,但赫萝只是倍感舒服地膨大了尾巴。



再默默揉肩膀一会儿后,赫萝慢慢地说:



「然后呢?出事了吗?」



见赫萝总算有意听,罗伦斯放开手,却被她按了回来。



罗伦斯只好死了休息的心,继续揉肩膀,并说:



「别人都在乱猜你在做什么呢。」



赫萝一声也没吭,但耳朵是向后转,应该真的有在听。



「总而言之,就是有人说你搞不好会离开这间旅馆,跑到修道院去。」



这句话让赫萝的耳朵猛然竖起。



然后她慢慢转头往罗伦斯看。



「什么玩意儿啊?」



看她一脸的疑惑,是真的觉得莫名其妙吧。



罗伦斯犹豫了一下,然而敷衍过去也不是办法,便开始解释。



「就是因为你看起来很年轻呀,所以想法比较低级的人就想,大概是我不能满足你了。」



赫萝还是一脸不解。



「通常嫁给年长丈夫的年轻妻子突然决定进修道院,大多是因为欲求不满偷男人,或是想离婚。」



赫萝注视罗伦斯的眼神黯淡下来。微张的唇似乎有话想说,但终究未能吐出只字片语,只是僵在那里。



在外人眼中,罗伦斯看著赫萝的模样,或许像是丈夫怀疑妻子不忠,深深伤了妻子的心吧。



但先叹息的是罗伦斯。接著将鼻子埋入赫萝的发丛,把吐出的份吸了回来。



「我自认是没有老到那种地步喔。」



绕著脖子的手,搂住赫萝的身体。



她身体咳嗽似的颤动,不过那是在笑。



「呵呵。汝这只软脚虾也会说这么有男子气概的话呀。」



赫萝摸摸罗伦斯的手,捏起一小块皮。



「他们爱说,就让他们说去呗。汝很不甘心吗?」



赫萝难得以关爱语气这么说。



罗伦斯顿了一拍,说道:



「我们是作生意的,要是知道老板让年轻妻子跑了,谁会想来住啊?光是这样的传闻,就可能让客人的印象变差了。」



赫萝愣了愣,疲惫地笑。



「好像真是这样。」



「而且,你自己也不能掉以轻心喔。」



「喔咦?」



「大旅馆也是可观的财产,总会有人想分一杯羹,也有人特别爱管这方面的闲事。还不用等你去修道院,就会有某个穷乡僻壤的贵族家,想把他们拘谨端庄的么女推销给我了。」



赫萝连后山老鼠打个喷嚏都听得见,对这方面的话题自然很敏感,嫉妒吃醋的劲道也不是贵族千金比得上。



要是有个年轻女孩姗姗而来,打老板娘宝座的主意,罗伦斯就得为自己的生命安全和怎么安抚赫萝伤透脑筋了。光是想像,就让人浑身无力。



因此,恐会在村里传开的流言是天大的麻烦。



「嗯……」



说什么都得赶走想抢猎物的人不可。



赫萝以这种表情思索片刻,不耐烦地往罗伦斯看。



「那咱要怎么做?当别人的面咬汝吗?」



赫萝轻轻抚摸罗伦斯的手,往他拋媚眼。



明明自称贤狼,却很喜欢这样故意捉弄罗伦斯。要是露出受不了的表情,反而逗得她更高兴,所以要冷静处理。



「正常就好。」



「唔。」



赫萝嫌没趣而嘟起嘴巴,罗伦斯无奈叹息。



「还有,不要老是拿著纸笔到处跑,太显眼了。」



「唔唔……」



第二次的低吟,和先前不太一样。



「如果只是写当天发生的事,睡前花一点时间就行了吧?」



可是赫萝却从早晨起床到夜里上床都牢牢抓著纸笔,一刻也不放手。



「大笨驴,那样说不定会漏掉很重要的事耶。」



「又不是每天都有那么重要的事……对了,今天的给我看一下。」



「唔,走、走开,快住手。喂,大笨驴!」



赫萝孩子似的动手藏,而罗伦斯难得架住她,抢走桌上的纸。



想抢回来,但在罗伦斯远离椅子以后就不追下去了。



「你写了什么不敢让我看的东西吗?」



「才没有!」



「那就不用怕啦……话说,你写得还真密……这些要抄到羊皮纸上啊?」



赫萝每天拿著到处晃的,是用破布做成的便宜纸张。上面都是备忘和草稿,晚点会誊写到羊皮纸上。羊皮做的纸坚固耐用,甚至遭遇火灾都有可能留存,可供赫萝读上好几百年。



「呃……你的字还是一样丑……」



「汝少贫嘴!」



赫萝捏一撮吸墨用的沙往罗伦斯丢。



她手很巧,字迹却练不起来。这是因为视力比人类差,看不清细节的缘故。



「我看看啊。天亮起床,吃两颗水煮蛋,在两块软绵绵的小麦面包上放乳酪,拿到暖炉上烘,再配昨晚吃剩的两片香肠、鸡胸肉,吃完以后喝杯啤酒。」



这早餐还真丰盛,她是吃得很高兴才写下来的吧。话虽如此,这真的值得留存百世吗?罗伦斯往赫萝看,她跟著闹别扭地转向一边。



「早餐以后,在浴池吵闹的客人要咱送酒过去。看他们那么醉,就拿快要不能喝的葡萄酒掺蜂蜜给他们喝,结果他们以为是高档货,喝得好不开心,赏给咱七枚上头有戴著荆棘冠的雄性侧脸铜币……七枚?」



罗伦斯错愕往赫萝瞧,看得她得意洋洋。



「荆棘冠……是丘金铜币吧,那样顶多才四枚耶……」



「因为是咱亲手送的呀,要付运费吶。咱可没说是高档货喔。」



「……」



的确是客人自己误会,而商人本来就会为增进葡萄酒风味而绞尽脑汁。



例如用蜂蜜增甜,以生姜的辛辣混充酒精味,或是用蛋白和石灰去除杂质,达到高级酒的清澄度。



客人本来就会主动提防鱼目混珠的酒,而既然他们喜欢,收下又何妨。



但话虽如此,感觉还是难以释怀。



「中午以前,有一批舞娘和乐师过来。咱听著热闹的歌舞和欢呼,趁太阳高挂时清理暖炉的灰。」



「咱有在认真工作喔?」



赫萝笑咪咪地摇著尾巴说。



她总是藉口说尾巴会沾到灰,把这工作推给别人,的确是很难得。不过还有下文。



「把洋葱用黏土包住,放在灰里焖会熟得刚刚好。剥下黏土后,洒上切碎的绿色香草,再淋点南方来的油、沾点盐巴就可以吃了。没啤酒配还真可惜……」



「啊!」



赫萝露出穿帮的脸。那种洋葱吃法是客人教她的吧。



还以为她良心发现,结果只是想弄点心吃而已。



赫萝似乎受不了罗伦斯的视线,离开椅子站了起来。



「汝啊,看够了呗!」



「你不会整天都在做这种事吧?」



赫萝想抢回纸,可是身高输人。



罗伦斯将纸高举过头,继续念:



「下午清理暖炉边的烟灰。喔,清烟灰呀。」



无论壁炉做得再怎么仔细,既然是利用暖炉烧出的热空气在室内循环,烟灰就一定找得到缝隙钻出来。赫萝也很讨厌被烟灰弄脏脸或手。



「顺便去看看摆在烟囱边的瓶子怎么样了……瓶子?」



罗伦斯视线降至胸口,只见赫萝气呼呼地挺高了背,使尽力气想抢回纸。



「什么瓶子?」



「……不知道。」



赫萝死心不抢了,退后抱胸转向一边。



看著她尾巴不满地摇,罗伦斯继续读出内容。



「那个叫赛勒斯的告诉咱这么好的事,改天要告诉他森林里哪里能采到好醋栗才行。」



赛勒斯这名字,让罗伦斯明白了。



那是与罗伦斯很亲近的旅馆老板,也是纽希拉响叮当的酿酒行家。



放在烟囱边的瓶子,里面装的应该是酒。



问题就是什么酒了。酿啤酒需要用火和特殊工具,葡萄酒得先有葡萄,所以多半是果实酒类。可是这一带要等到夏天才采得到新鲜果实,少说还要等几星期。蜂蜜酒呢,由于蜂蜜是掌厨的汉娜在管,没那么容易偷。



当然,罗伦斯追究这件事不单纯是因为吝啬。如果她学会偷偷酿酒,晚酌时再怎么要她节制也没意义了。



尽管赫萝总是坚称她没问题,但酒喝多了难免伤身。



「到底是什么酒啊?」



听罗伦斯这么问,赫萝噘起了唇。



和缪里恶作剧露馅而被寇尔骂时一模一样。



一眼就看得出来那个捣蛋鬼到底像谁。



「不说也没关系。以后我就叫汉娜每天别给你那么多酒。」



「啥!」



赫萝用眼神抗议罗伦斯的残忍。



罗伦斯摇摇纸,让赫萝垂下脑袋。



「面包酒啦……」



「面包?喔,卡瓦斯酒啊。」



那是用黑麦面包泡水,加点酒精和少量蜂蜜即可制成的淡酒。



具有独特的酸苦,是相当好恶分明的口味。



「真会动脑筋……用黑麦面包的话,汉娜也不会啰唆了。」



不同种类的麦谷,做出来的面包完全不同。最低等是燕麦,成品几乎算不上面包,有时甚至只会喂马。最高级当然是小麦,能做出软绵绵香喷喷的面包。



黑麦做的黑面包位在这中间,但纯黑麦面包又苦又硬,通常是掺一点在小麦面粉里。总是富人光顾的温泉旅馆会出现黑麦面包,是因为平日奢侈的富人偶尔想节制几餐来减轻自己的罪孽。



「真是的……人称贤狼的人还要躲起来偷偷酿酒喝。」



赫萝被说中痛处般缩缩脖子,但随即尝试反扑。



「大笨驴!咱是用咱的方式想办法替汝省钱耶!」



「拿汉娜没在盯的洋葱塞进暖炉烤来吃也是?而且这个南方来的油是橄榄油吧,东西千里迢迢来到这里,可是很贵的喔?」



配香草吃也很教人呕气。那一定很好吃。



结果赫萝不仅没反省的样子,还瘪起嘴发脾气。



或许因为她是寄宿于麦子中掌管丰收的狼之化身,对食物实在有够执著。



「唉……还以为缪里那家伙不在以后,旅馆可以多少清静一点呢……」



他们的独生女缪里就像只牙齿痒得不得了的小狗狗,一有机会就绝不放过,把力气都花在捣蛋上。



在女儿面前,就连赫萝也似乎觉得必须维持母亲威严,举手投足沉著稳重,不负贤狼之名。



可是这个独生女,如今却跟著在旅馆工作的青年寇尔下山远游去了。



此后赫萝的面具一天天剥落,又变回当初在载货马车上陪罗伦斯旅行的赫萝。



有美食就吵著要,有时间就保养尾巴,夜里一滴酒也不愿少喝。天亮不想起床就赖在床上,晚上想睡就直接在暖炉前阖眼,伸手要罗伦斯抱回卧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