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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幕(2 / 2)




“是的,您说的一点也没错。只是,这样麻烦您好吗?”



“当然。毕竟我也是个商人,我是为了做生意才这么提议的。也就是说,我希望您能够在下榻的旅馆里,多多享用美味的鲜鱼。”



阿玛堤年纪轻轻就能够拥有三辆马车数量的鱼交易量,果然不是个平凡人物。



所谓圆滑周到,指的就是这么回事。



罗伦斯带着一半懊悔、一半感谢的心情回答:



“您果然很有生意头脑。可以请您帮忙安排吗?”



“好的,请交给我来处里。”



阿玛堤笑着说道,只有一瞬间,他的视线从罗伦斯身上移开了。



虽然罗伦斯假装没发现,但是他知道那视线一定是移向了赫萝。



罗伦斯心想,或许阿玛堤并非为了多做一点生意,而是为了在赫萝面前表现出好的一面才会如此提议。



看到如此事态,与赫萝一同旅行的罗伦斯不禁产生一些优越感。不过,他知道如果脑中想着这些有的没的多余事,肯定会被赫萝捉弄。



罗伦斯从脑海中挥去多余的想法,心无旁骛地与眼前这个年轻的优秀商人建立深交。



在那不久后,罗伦斯一行人在夕阳西下时分,抵达了卡梅尔森。



餐厅里,桌面上以放入鲤鱼肉块与使用根菜类蔬菜熬煮的热汤火锅为中心,四周摆了以鱼贝类为主的各式各样料理。



或许多少是受了帮忙安排这家旅馆的阿玛堤是个贩鱼大盘商的影响,餐桌上的料理与正餐和多以肉食料理为主的南方国家果然大不相同。其中以清蒸的螺肉料理特别引人注目。



由于一般会说海螺是长生不老的药,而河螺是造成腹痛的原因,因此住在比卡梅尔森更靠近南方地区的人们尽管会食用双壳贝类,却不食用螺肉。教会的告示上甚至写着螺贝里住有恶魔,并警告人们不要食用。



不过,与其说这是写在圣经里面的神明教诲,不如说这是实际警告意味较重的告示。罗伦斯从前也曾经在行商途中,迷路遇上了河川时,因为按捺不住饥饿而吃下螺肉,结果造成剧烈的腹痛。自从有了那次的经验后,不仅是河螺,就连海螺罗伦斯也不敢碰了。



幸运的是,螺肉料理没有分成一人份的小盘子送上桌,而且螺肉极其合赫萝的胃口。



罗伦斯把所有不敢吃的食物都推给了赫萝。



“嗯……原来贝类吃起来是这样的味道啊。”



赫萝一边赞叹着,一边用向罗伦斯借来的小刀尖端一个接一个勾出螺肉往嘴里送。至于罗伦斯,他则是吃着洒上大量盐巴的河梭鱼。



“你小心吃太多会肚子痛。”



“嗯?”



“河螺里面住着恶魔。要是不小心吃到了,下场可是会很惨的。”



赫萝看着刚刚被她勾出来的螺肉,稍微倾了一下头后,便把螺肉送进嘴里。



“汝当咱是谁啊,咱不是只懂得辨别麦子的好坏而已。”



“那你还说曾经吃了辣椒,下场翻天覆地的。”



罗伦斯的指摘让赫萝有些生气。



“再怎么厉害也无法只靠外观辨别味道。那东西红通通的,看起来就像成熟的果实呗。”



赫萝一边说话,一边挖出螺肉。她时而啜饮杯中饮品,然后用力地闭上双眼。



因为这一带没有教会的严厉监视,所以被教会视为禁酒而无法公然贩卖的蒸馏酒,也是随处可以看到。



赫萝与罗伦斯手中的杯子里,装的是颜色接近透明、被称为燃烧葡萄酒的酒。



“要不要帮你叫杯甜酒?”



“……”



赫萝没出声地摇摇头。她那用力闭上双眼的模样,不禁让人觉得如果脱去她的长袍,肯定会看见膨胀起来的尾巴。



赫萝总算咽下酒后,叹了口长长的气,跟着用袖口擦拭眼角。



喝着被称为撼动灵魂之酒的赫萝当然不是打扮成修女的模样。她是打扮成头上绑着三角头巾的城市女孩模样。



用餐前,罗伦斯与换好衣服的赫萝一同前去再次感谢阿玛堤时,他当时的表情说有多没出息就有多没出息。不仅是罗伦斯,就连在一旁看着的旅馆老板也忍不住笑了出来。



而赫萝本人却像是要加重她的罪行似的,比往常更带劲地假装出淑女模样向阿玛堤致谢。



如果看了赫萝现在这副吃喝相,想必阿玛堤会当场美梦幻灭吧。



“……嗯,好怀念的味道呐。”



不知道是酒太强烈了,还是思乡情绪使然,赫萝眼中泛着些许泪光这么说道。



的确,越往北方走,撼动灵魂的酒就越多。



“酒精浓度这么高的蒸馏酒,像我喝了也不懂味道。”



吃腻了贝类的赫萝偶尔会吃起烤鱼或炖鱼料理,她开心地回答说:



“模样或形状过了十年就会被遗忘,但是东西的味道或气味即使过了好几十年,也不会轻易地被忘掉。这种酒的味道令咱怀念,很像约伊兹的酒。”



“毕竟北方的烈酒比较多。你以前都是喝这样的烈酒啊?”



罗伦斯先看看杯中的酒,再看看赫萝说道。嘴角沾了一小块烤鱼的赫萝一脸得意地开口说:



“品格高尚的贤狼不适合喝甜酒呗?”



虽然罗伦斯心想别说甜酒了,赫萝的少女模样看起来更适合喝蜂蜜牛奶,但是他还是轻轻笑笑表示赞同。



想必酒的味道勾起了赫萝对故乡的怀念。



虽说这是一顿许久不曾吃到的美食佳肴,但是让赫萝展露开心笑脸的原因并非只是如此。



因为一件意料外的事情,让赫萝深刻感受到自己越来越接近故乡约伊兹。她就像少女收到出乎预期的礼物般,表露真心的喜悦。



然而,罗伦斯却不由地从这般模样的赫萝身上别开视线。



罗伦斯并非担心自己看赫萝看得出神,会惹来赫萝的讥笑而别开视线。



对于约伊兹老早以前就已经灭亡的传言,罗伦斯一路以来都隐瞒着赫萝没说。因为这个事实,让赫萝想起故乡而感到开心的天真笑容在罗伦斯眼里,变成了刺眼的烈阳。



尽管如此,罗伦斯依然不愿意破坏难得的愉快用餐气氛。



为了不让赫萝识破心声,罗伦斯变换情绪,并露出笑脸对着伸手拿取炖鲤鱼的赫萝说:



“看来,炖鲤鱼很合你的口味呢。”



“嗯,煮过的鲤鱼……竟然这么好吃。再来一碗。”



因为炖鲤鱼的料理是用大锅子盛上桌,赫萝的手够不着,所以都是罗伦斯帮她盛取。罗伦斯每帮赫萝盛一次,他的木盘上就会多出洋葱。看来,就算是煮过的洋葱,赫萝似乎也不敢吃。



“你是在什么地方吃过鲤鱼啊?应该很少有地方会吃鲤鱼吧?”



“嗯?在河里。因为鲤鱼的动作笨拙,两三下就捉到了。”



原来如此,赫萝一定是在狼模样时抓鱼的吧。



“我没生吃过鲤鱼,好吃吗?”



“鱼鳞会夹在牙缝里,而且鱼刺太多。咱经常看见小鸟一口吞下整条小鱼,还以为很好吃呐。生鱼不合咱的胃口。”



罗伦斯不禁想象起抓住硕大的鲤鱼,然后发出咯吱咯吱声响,从鱼头咬起鲤鱼的赫萝模样。



鲤鱼以长生出名,教会除了称鲤鱼为圣鱼之外,也称之为恶魔的手下。因此,只有在北方地区才会食用鲤鱼。



的确,若是在这个会有像赫萝般的狼出没的北方地区,还对寿命稍微长了些的鲤鱼抱有敬畏之心,或许显得有些愚蠢。



“人类料理的食物果然很好吃。不过,不仅是手艺好,挑选过的鱼每一条都很新鲜。那个叫做阿玛堤的小伙子挑鱼的眼光挺不赖。”



“他年纪很轻。而且,他交易的鱼数量也挺惊人的。”



“这么一比下来,汝马车上载的货物是什么啊?”



赫萝的视线突然变得冷漠。



“嗯?那是钉子。像这张桌子……没用到啊。”



“咱当然知道是钉子。咱的意思是要汝采买一些更光彩炫目的商品。还是说,汝被留宾海根的失败经验给吓倒了啊?”



罗伦斯听了,虽然觉得有些生气,但是赫萝指摘的内容是事实,害他无法反驳。



罗伦斯因为自己贪得无厌,以两倍财产的惊人金额买下兵备,结果面临破产的危机,差点就得当个奴隶直到死去。不仅如此,罗伦斯还给赫萝添了麻烦,让赫萝尝尽耻辱。



因为这种种缘故,罗伦斯最后在留宾海根采买了钉子。采买金额约四百枚崔尼银币。这算是相当保守的采买,罗伦斯的手头也因此剩下不少现金。



“虽然商品没那么抢眼,但应该会有不差的利润。而且,马车上也不尽是一些不光彩炫目的东西。”



赫萝一边像只野猫一样叼着河梭鱼的鱼骨头,一边稍微倾头看向罗伦斯。



罗伦斯想到了一句不错的台词。



他轻轻咳了一下,开口说:



“我的马车上有你啊。”



虽然这句话听来或许造作,但是罗伦斯自觉这话说得漂亮,不禁笑了出来。



然而,罗伦斯边笑边喝着葡萄酒,并看向赫萝时,却发现赫萝停止了手中的动作,一脸无奈的模样。



“……反正,汝的程度顶多就是这样呗。”



然后,赫萝这么说罢,便叹了口气。



“你体贴我一点又不会少块肉!”



“一旦对雄性太温柔,雄性一下子就会得意忘形起来。如果让对方食髓知味,被迫反复听同样的话语,那让人怎么受得了。”



“唔……”



罗伦斯心想再不吭声不行,于是反驳说:



“好吧,那这样我以后——”



“大笨驴。”



罗伦斯的话被打断了。



“雄性表现温柔值多少钱?”



“……”



罗伦斯皱眉闷头喝酒,但是狩猎的狼却不放过他。



“而且,咱如果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,汝就会想要对咱温柔呗?”



看着赫萝露出天真的笑容这么说道,罗伦斯已无计可施了。



赫萝太狡猾了。



罗伦斯用怀恨的眼神看向赫萝,赫萝见状随即露出可掬的笑容。



等到吃完睽违已久的像样晚餐,并回到旅馆房间里时,旅馆外的街道总算也安静了下来。



虽然罗伦斯等人抵达卡梅尔森时已经是黄昏时分,但是城里的混乱程度却远远超出罗伦斯的想象。



如果没遇上阿玛堤,罗伦斯肯定得前往洋行,请洋行帮忙安排旅馆了。不仅如此,或许还会落得借住洋行房间的下场。



卡梅尔森的街上处处排列着不知是仿造何物的麦草玩偶、以及木头雕刻物,不仅在人街上,就连狭窄的小巷子里也都看得到乐队或小丑带着观众绕来绕去。



位于卡梅尔森南端的大广场上,大幅度延长营业时间的市场仍开放着,整个广场充斥着与大市集之名相衬的活力。不仅如此,就连平常不被允许零售商品的工匠们,也在市场外的大街旁设起了摊位。



罗伦斯打开木窗想要冷却一下喝了烈酒而发烫的身体。在美丽月光的照射下,罗伦斯看见有几家摊贩正在收摊。



阿玛堤为罗伦斯两人安排的旅馆是卡梅尔森里数一数二等级的旅馆,那是罗伦斯平时绝对不会选择投宿的旅馆。两人的房间位于旅馆二楼,并面向从市中心通往南北两方的大街,旅馆位置就在延伸至东西两方的大街十字路口附近。依赫萝所愿,房间里有两张床。不过,罗伦斯不禁猜疑这有可能是在阿玛堤的坚持之下,硬是安排了两张床的房间。



虽然这样的猜疑让罗伦斯有些优越感,但至少阿玛堤帮忙安排房间的事让他心存感激,于是他把视线移向窗外,决定不再胡乱猜疑。



宽敞大街上的行人们个个步履蹒跚。



罗伦斯一边轻笑,一边回过头一看。他发现屋内的赫萝一副喝得不过瘾的模样盘腿坐在床上,正把酒往木杯里倒。



“你啊,明天要是一副痛苦难耐的模样,我也不会理你。你难道忘了那次在帕兹欧被宿醉给害惨了吗?”



“嗯——?放心呐。好酒不管喝再多,也不会留下后遗症。不过,如果不喝,咱的心会留下后遗症,怎能不喝呐。”



倒好酒后,赫萝开心地喝了一口,并咬着晚餐没吃完的鳟鱼干。



罗伦斯心想如果就这么放纵赫萝,她一定会一个人开心地吃吃喝喝直到醉倒为止。不过,对罗伦斯而言,赫萝的好心情可说求之不得。



这是因为有件事让罗伦斯感到有些难以启齿。



罗伦斯之所以会变更几乎固定每年往返地点的行商路线,在这个寒冬季节来到以往在夏季才会前来的卡梅尔森,不用说当然是为了前往赫萝的故乡。



然而,罗伦斯并未细问过赫萝的故乡约伊兹位于何方。虽然罗伦斯曾听过约伊兹这个城镇名称,但是那只是在古老传说中听过,他并不清楚实际的地理位置。



一路上,罗伦斯之所以没有询问详细的地理位置,那是因为一提到故乡,赫萝虽然会因为怀念而一时展露笑颜,但是她立刻会想起无论在时间上、或是地理位置上都与故乡有着遥远的距离,而显得哀伤。



虽然罗伦斯自觉没出息,但是光是这个理由就足以让他犹豫该不该提起故乡的话题。



不过,罗伦斯心想趁现在提起故乡的话题,赫萝应该不会太伤感才是。于是,罗伦斯下定了决心,他在靠墙的书桌上坐了下来后,开口说:



“对了,在你醉倒以前,我想先跟你说一件事。”



赫萝暴露在外的耳朵和尾巴立刻有了反应。



她的视线慢了一步,看向罗伦斯。



“什么事?”



聪明的贤狼似乎从罗伦斯的语调中察觉到,罗伦斯并非想与她闲话家常。赫萝的嘴角浮起浅笑,明显说出她现在的好心情。



罗伦斯缓缓张开沉重的双唇说:



“是有关你故乡的事。”



听到罗伦斯这么切入话题,赫萝突然没出声地笑笑,跟着喝了口酒。



罗伦斯本以为赫萝一定会露出认真的表情,她的反应让罗伦斯感到意外。



罗伦斯才想着赫萝该不会是喝醉了吧,赫萝便“咕噜”一声吞下酒说:



“汝果然不知道在哪里。咱多多少少也猜到了,一直担心不知道汝什么时候才会开口问。”



说着,赫萝一边笑看自己映在杯中的脸,一边轻轻叹了口气说:



“反正汝一定以为只要提到约伊兹的话题,咱又会难过是呗?咱看起来有那么脆弱吗?”



罗伦斯原本打算指摘赫萝因为梦见故乡而哭泣的事,却又想到赫萝自己应该也明白这点。赫萝的尾巴看似开心地摇摆着。



“不会,完全不会。”



“大笨驴,这种时候应该说‘会’才对呗。”



赫萝似乎得到了她所期待的答案,她显得更开心地摇摆着尾巴。



“汝真是会在意一些奇怪的地方呐。汝好不容易说出这个话题,一定也是看到咱晚餐时的反应后,觉得没问题才开口的呗?真是的……这个烂好人。”



边喝酒边说话的赫萝难为情地笑笑。



“对咱来说,汝的体贴也不是什么不开心的事。不过呐,应该是说汝那蠢样让人看了觉得有趣。如果汝一直没开口问,到了北方后才发现走错了地方,到时汝打算怎么办?”



罗伦斯只是耸了耸肩回应这个问题,他赶紧说出自己的目的:



“为了怕一副蠢样的我会走错路,可不可以告诉我约伊兹的位置。”



赫萝喝了口酒,停顿了一下。



然后,叹了口又细又长的气。



“老实说,咱也不是记得很清楚。”



像是要堵住罗伦斯说出“别开玩笑了”的话语似的,赫萝接着说:



“如果要说方向,咱立刻就能够知道,就在那边。”



罗伦斯看向赫萝迅速指出的方向,他立刻明白了赫萝所指的是北方。



“可是,咱完全不记得越过了几座山头、几条河川,走过了多少草原。咱心想只要到了附近,自然就会想起来。这样不行吗?”



“你没有任何可以知道位置的线索吗?道路又不是直直地向前延伸;而且到了北方,也很难找到可靠的地图,有些地方甚至不绕远路就到不了。你记不记得哪些地方的城镇名称?我们也可以拿这个当线索。”



赫萝默思了一会儿后,用食指按住太阳穴说:



“咱记得的城镇名称有约伊兹和纽希拉。还有……唔、什么来着……皮……”



“皮?”



“皮列、皮洛……对了,皮洛摩登。”



看着赫萝像是取出卡在胸口的东西似的开心表情,罗伦斯倾头说:



“没听过有这样的城镇。还有其他的吗?”



“唔——当时是有好几个城镇没错,可是不像现在这样各有名称。大伙儿只要说在山的另一头,就能够知道位置了。没必要取名字呗。”



的确,罗伦斯第一次到北方各地行商时,也好几次为此惊讶。当罗伦斯到了某个城镇,才发现只有旅人知道城镇的名称。城镇的居民或是住在附近的人们,都不知道城镇名称。



罗伦斯还遇到个老人说如果给城镇取名,就会被坏神明盯上。



所谓的坏神明指的一定是教会吧。



“那么,就以纽希拉为据点来找好了。如果是纽希拉,我还知道位置。”



“好令人怀念的名字呐,那里还会涌出热水吗?”



“我听说尽管那里是异教徒的城镇,仍然有许多大主教和国王不惜长途跋涉,还满怀感激地偷偷跑去泡热泉。有谣言说,因为纽希拉有温泉,所以能够免于受到异教徒讨伐军的攻击。”



“毕竟只有那里的热泉不属于任何人的地盘呐。”



赫萝笑着说道,跟着说了句“那这样”,并轻轻咳了一声。



“如果这里是纽希拉,就会在那边。”



赫萝所指的方向是西南方。看见赫萝没有指向更北方,老实说罗伦斯松了口气。



如果是在比纽希拉更北方的位置,将会是一些就算到了夏天,也不会融雪的地区。



然而,光是知道在纽希拉的西南方,范围还是太大了。



“从纽希拉到约伊兹要多久?”



“以咱的脚程来说两天。人类的话……不知道。”



罗伦斯记起在留宾海根附近时,坐在赫萝背上的记忆。想必赫萝一定能够以轻快的脚步走过没有道路的地方吧。



这么一来,以纽希拉为起点的调查范围果然相当大。想要在其中找出一个城镇,甚至有可能是一个小村落的约伊兹,简直跟在沙漠里寻找一根针没两样。正因为罗伦斯是在散布于广大世界的城镇之间行走的旅行商人,所以他更懂得其困难度。



而且,在罗伦斯听来的古老传说中,有提到约伊兹被熊怪毁灭了。



万一这个古老传说是真的,那绝对不可能找到好几百年前就已灭亡的城镇遗迹。



罗伦斯并非能够玩乐度过终生的贵族。偏离原有的行商路线,在其他地区流连的日子顶多只能够撑得半年。而且,在留宾海根的失败经验,使得罗伦斯距离在城镇拥有商店的梦想又更远了,这也使得他更没有时间拖拖拉拉。



就在罗伦斯想着这些事情时,忽然浮现在脑海的话语很自然地脱口而出:



“你可以自己一人从纽希拉回去吗?你知道方向吧?”



如果说纽希拉到约伊兹的距离只需两天左右的时间就可以抵达,那么就如赫萝自己说的,只要到了附近,她一定会想起来吧。



因为这样的想法,所以别无他意的罗伦斯不经意地说出刚刚的话。然而,话一出口,罗伦斯便发现自己的失言。



因为赫萝正一脸愕然地看向罗伦斯。



罗伦斯脸上浮现惊讶之情的同时,赫萝也别开了视线。



“对、对啊。只要到了纽希拉,咱一定会想起回到约伊兹的路呗。”



说着,赫萝的脸上挂起了牵强的笑容。罗伦斯心想“这是怎么回事啊”,跟着“啊”的一声叫了出来。



赫萝在河口城镇帕兹欧时,曾经说过孤独会要了人的命。



孤独是这么地令赫萝感到害怕。尽管罗伦斯没有恶意,但是赫萝仍有可能往坏的方向思考。况且,赫萝还喝了不少酒。



说不定,赫萝解读成罗伦斯开始不耐烦于寻找她的故乡了。



“等一下,你别往坏的方向想啊。如果只要两天就到得了,那我可以在纽希拉等你。”



“嗯,这样就够了。汝会带咱到纽希拉呗?咱还想再多看一些不同的城镇呐。”



这对话虽然漂亮地衔接了起来,却令罗伦斯扫兴。罗伦斯只觉得这是赫萝靠她的机灵反应让对话顺利衔接上。



尽管表面上顺利衔接了对话,表面下却有了分歧。



赫萝离开故乡已经长达好几百年之久。就像罗伦斯听来的古老传说般,赫萝一定也想到了约伊兹已经不存在的可能性;就算她没有这么想,但她经历的岁月之漫长,足以让这世界起了很多巨大变化。想必赫萝内心一定感到极度不安。



赫萝,一定是害怕独自前往故乡。



因为酒的味道而想起约伊兹时,赫萝会露出天真笑容,或许正是她不安的相反表现。



只要稍微思考一下,就能够明白赫萝这样的心态。罗伦斯为自己粗心大意的发言感到后悔。



“听好,我会尽我所能地帮助你。我刚刚说的话是——”



“咱不是才说过雄性表现的温柔值多少钱呐。汝啊,别太体贴呐,咱会很困扰的。”



赫萝脸上的牵强笑容加上了困扰的表情,她把手中的酒杯放到床底下说:



“咱真是糟糕呐,老是以自己的标准来衡量事物。毕竟咱只要眨一下眼睛,汝等人类就会老去。咱老是记不得在如此短暂的人生中,一年当然很重要的事实呐。”



木窗投射进来的月光笼罩着赫萝的身躯。霎那间,那模样像极了幻影,让罗伦斯犹豫着不敢靠近。他担心只要一靠近,赫萝便会如雾团散去般消失。



赫萝抬起自放下酒杯后就一直垂着的脸,她脸上果然还是挂着困扰的笑容。



“汝真的是个烂好人,这种表情教咱很困扰呐。”



这种时候究竟该说什么才好?罗伦斯的脑海里浮现不出适当的话语。



此时此地,两人之间显然有了分歧。



然而,罗伦斯却找不到补救这个分歧的话语。就算临时编造谎言,对赫萝来说也是无用。



而且,最重要的是赫萝的话语使得罗伦斯更难以启齿。罗伦斯说不出“无论花多少年的时间,我都会找到约伊兹并带你去”这样的话。商人是太过现实的生物,现实得无法说出这样的台词。对罗伦斯而言,走过好几百年岁月的赫萝是太遥远的存在。



“是咱忘了理所当然的事情。因为在汝的身边感觉太舒适了,一不小心……就撒起娇来。”



赫萝腼腆地笑着说道,她的耳朵难为情地微微颤动着。如少女般的发言有可能是出自赫萝的真心。



然而,罗伦斯听到这番话,却是一点也不开心。



因为赫萝的话简直像在告别似的。



“呵,咱好像喝醉了。不赶紧睡,不知道还会说出什么话来。”



赫萝并没有陷入沉默,她那自顾自的饶舌模样,反而更让人觉得她在逞强。



尽管如此,罗伦斯最后还是没能够向赫萝搭话。



罗伦斯能够做的,仅有在变得一片寂静后,留意着不让赫萝独自收拾行李离去。虽然他心想应该不会发生这种事,但又觉得赫萝像是会做出这种事的人。



然而,罗伦斯对只能够留意不让这种事发生的自己感到没出息,不禁想大声怒骂自己。



夜晚无声无息地加深。



关上的木窗外传来了醉汉的笑声,罗伦斯听了却是倍感空虚。